新疆玉雕大师(含打磨抛光)认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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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玉雕大师(含打磨抛光)认定管理办法

来源:新疆宝协     2017-08-17

一、新疆玉雕大师、玉雕工艺师(含打磨抛光下同)是新疆玉雕行业内技术、艺德方面的荣誉称号。

二、新疆玉雕大师、玉雕工艺师的认定范围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新疆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会员从事玉雕工艺的专业技艺人员。

三、新疆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是新疆玉雕大师、玉雕工艺师认定工作的组织终审机构。也是新疆玉雕大师、玉雕工艺师注册管理单位。

四、凡是伪造业绩或窃取他人成果、骗取荣誉称号者,经核实,由新疆宝协撤消其荣誉称号,收回荣誉证书;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

五、新疆玉雕大师、玉雕工艺师原则上每两年认定一次。并由新疆宝协从已获得新疆玉雕大师荣誉称号者中推荐参加中宝协举办的"中国玉石雕刻大师"荣誉称号的评定。

六、为督促获得"新疆玉雕大师、玉雕工艺师"荣誉称号者继续上进,要求在每年的“国石杯”和田玉玉雕精品展评会上,必须有作品参展,三年无作品参评者将考虑降级认定或取消荣誉称号。

七、为促进“新疆玉雕大师”荣誉称号获得者在已有成就的基础上不断进取,不断创新,“新疆玉雕大师”实行注册制,每三年注册一次,由获得荣誉称号后的第三年开始注册。对无故不参加注册的荣誉称号获得者,将给予通知督促,对在限期内仍不参加注册者将撤销其荣誉称号并予以公示。

八、新疆玉雕大师有义务参加新疆宝协举办的相关活动。


新疆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
2017年8月10日

附表 :

新疆玉雕大师注册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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